又穿梭在煙霧瀰漫的中環,混亂中影咗幾張相。
本想貼一張出來,寫幾隻字,抒發一下。
最後一張都不想貼,反而想分享這張在上個週末看到的告示。
逢星期一、四,贈送五十個麵包給六十五歲的長者。
田灣道一家小小的 bakery,賺到幾多錢一個月?想到這裏,覺得好 sad。
有人賺了不知多少個千萬,卻依然慌死蝕抵一毫子給別人。有人對著朋友和親人,也沒有那家 bakery 對外人的十份之一慷慨。但比起某些人,這些人「還好」。
年年考第一,力爭上游,考入政府,純為一己功名,都算。但為了這一己功名,要出賣他人,出賣自己,真是讀了咁多年書學到的為人之道嗎?
自己凌駕法律在先,仲可以拉人拉得咁爽,點做得出?
以前有位教我英文的老師叫 Susan Wong,有次畀佢發現我唔單止做錯嘢,而我仲要屈人話係人哋錯。
Mrs Wong 嘅中文非常爛,但有時候為了 make a point,都會盡力嘗試。
「唔係,要你,事事,為人著想。我都知道,要 put others ahead of you,係好難,但至少,可唔可以,put your conscience ahead of you?」